自5月10以來,我省藥品批發企業將2013年7月1日以來藥品經營情況,對照公告中的檢查重點逐一進行自查,對存在的主要問題、原因分析,整改措施進行了認真梳理,按照省局《方案》規定的報告格式要求,形成自查與整改報告。截止6月13日,我省共有批發企業總數327家。上報自查與整改報告企業322家,另有5家暫停經營的藥品批發企業未上交自查報告。分別是浙江神話醫藥有限公司、杭州康揚生物醫藥有限公司、浙江省天臺縣醫藥公司、溫州市衛康生物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省諸暨市康業醫藥有限公司。
各市局和省局組織人員對企業自查整改報告進行了認真梳理和分析研判,我省企業總體情況比較認真,高度重視,大多數企業都根據省局部署,通過各種方式進行了認真動員培訓,能夠比較客觀分析存在的問題,主動查找原因,積極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但也有少數企業思想上不夠重視,不愿主動曝露存在的問題,自查敷衍應付、走過場,整改形式化、表面化。通過匯總分析,我省企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企業向藥品零售企業、診所銷售藥品未做到開具銷售發票且隨貨同行;二是少數醫療機構《醫療機構許可證》過期未及時換證,存在過期后仍然銷售的情況;三是在核準地址外的場地儲存藥品;四是高溫季節和雨季存在陰涼庫短時溫濕度超標情況。
下一步,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根據企業自查和整改梳理情況,以問題為導向,針對多數企業存在的發票未隨貨同行,溫濕度超標等共性問題,以及自查發現問題少、整改措施不力的企業,組織精干力量,采取異地交叉檢查方式,有針對性、有重點地實施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存在問題較多的企業進行公示,曝光藥品流通專項整治檢查中發現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